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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十五”实验室建设规划

华中师范大学“十五”实验室建设规划
 
一、“九五”实验室工作回顾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是学校教学上质量、科研上水平的重要保障,实验室的条件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所学校的综合实力及学术水平。21世纪对高校培养人才的知识、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这也是我国教育改革跨世纪的战略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就显得至关重要。“九五”期间,我校在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改革投资体制,加大投入力度,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条件和实验教学质量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
(一)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真正把实验室建设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我校作为一所有师范特色、且人文社会科学一度作为优势学科的院校,对实验室的重视程度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提高的。我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一班人从21世纪对人才的需求,从我校的发展远景规划和近期目标的实现等方面,切实感到了加强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性。职能部门扎扎实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院系所领导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配合,为实验室建设默默奉献。基于此,我校有了一批合格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有了在全省享有一定声誉的重点实验室,如农药重点实验室、高能物理实验室等;有了理科基地、文科基地;有了一批跟踪国际学术发展前沿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分别分布在生命科学、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环境科学等学科领域。
(二)统筹规划,调整结构,理顺体制,实现了实验室资源的归口管理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一方面狠抓字生受益面最大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实验室建设;另一方面,依据学科群的分类对相关实验室进行统筹安排和建设,紧跟国际学术发展前沿,调整专业方向和实验室的结构,以高水平的科研带动教学的发展,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以及知名学术带头人的脱颖而出。
(三)加大投资力度,多渠道筹措实验室建设经费,全面提高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实验手段的现代化水平。九五期间,我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为了加快实验室建设步伐,提出将学校年办学经费的4.2%投入实验室建设,逐年增加了实验室的投入。2000年我校除常规拨款外,还通过贷款先期向实验室投入1500万元,建成了一批多功能语音室、多功能教室、微格教室、计算机中心实验室、公共体育训练场所等,使基础课教学实验开出率达到98%以上,其中向新兴交叉学科实验室投入800多万元,推动了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发展。
(四)以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促进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使部分院系基础实验室达到了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合格标准,如物理系、化学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技术系、数学系等院系。通过评估,扩大了实验室规模,实现了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人员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评估改善了实验室设施环境,增加了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保证了实验教学质量;通过评估规范了实验室的管理。
(五)狠抓实验教学改革,包括实验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减少验证性实验,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努力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我校物理系、化学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技术系等院系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因而,“九五”期间我校学生在大学生全国科技竞赛中成绩突出,显示出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重视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思想素质。
2、组织业务培训、在职进修,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
3、开展实验教学竞赛,培养实验教学能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4、鼓励钻研实验技术,以立项方式,支持经费,进行实验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功能开发,或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实验装置,提高了实验技术人员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因而,“九五”期间我校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取得了一系列实验教学研究成果。
二、“十五”实验室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教育手段的现代化是教学方法改革的重点,师范院校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教育技术操作能力是一项必备的技能。根据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原则,加强各类实验室建设投资力度,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争取实验室建设投入达到学校年办学经费的8%,以满足教育部优秀教学评价标准(师范院校生均9000元)和科研需要。要加强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建设,改造建设一批教学场所,力争在“十五”期间将全校80%的教室改造成多媒体教学教室,建成多个微格教室,使40%的实验教学能通过计算机模拟(但并不能替代实验),并尽快建设完善网上教材软件库和实验教材体系。
(二)抓好重点实验室建设。紧跟国家所鼓励学科发展战略布局,兼顾已在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立项的重点实验室需要,从长远考虑科研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在同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在此基础上继续遴选确定12个校级重点实验室,切实加大投入和建设的力度,使之成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中心,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重视实验室投入产出比,对于产出较好的实验室进行鼓励性倾斜投入,形成良性循环。对特聘教授岗位所需的实验室,学校进行重点建设。
(三)加快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专业课实验室建设。对目前已有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加强管理,增加投入,改革实验教学手段,更新实验室内容项目,探索实验室管理模式,改善实验队伍结构,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素质,规范实验室管理,争取在3年内以教学为主的各类实验室全部达到国家教育部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标准。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并将探索性设计性的实验内容随时纳入实验教学之中。为争取国家教育部“基础课教学实验中心”打下良好的基础。具体建设项目:
1、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向物理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技术系、新闻系、 电子商务专业、化学系、生物系等开放。
2、基础化学实验中心。对化学系、生物系、物理系等院系开放。
3、公共外语语音室和各专业性外语语音室。以外语学院专业外语学习需要为依据,新建适应英、俄、日语种发展需要的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外语视听室。
4、建设大型计算机实验室。供理科和文科学生公共计算机教学使用。
5、建设代表高等学府特征的体育馆,让学生能充分得到体育技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的训练。
6、建立教育技术及教学软件开发中心实验室。
(四)充分利用我校现有仪器设备,建设满足理科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科研需要的试验、测试、分析、合成基地。
(五)建立有综合性大学特色、向社会开放的科技、文化、历史文物、动植物标本、艺术陈列为主体的科普艺术教育基地。
(六)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开发实验室人力资源。通过充实、培养、交流等方式,改善实验队伍的结构和现状,拟将实验教学作为一个单独的体系进行建设,提高实验室技术队伍素质和能力,经过2-4年的调整,使实验队伍的整体学历达到全日制本科以上,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七)创造条件,积极申报教育部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示范中心。为了规范高等学校高层次基础课实验室建设,教育部决定“十五”期间在物理、化学、生物、力学、电工电子、机械、计算机等7门学科中启动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为高等学校高水平开展实验教学、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条件保障。示范中心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1、实验室管理体制: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必须突破原狭窄的学科分类,要按照学科群的研究层次和研究方向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行校级建制(校、系二级管理)模式。示范中心要实行24小时开放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成为主要面向大学一、二年级本科生教学和师资培训的基地。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建立符合实验教学自身特点的实验课程体系,划分实验层次,优选实验项目,相对明确实验课时,还要建立不断进行实验教学改革的机制,建立实验教学考核评价体系。3、实验教材:示范中心应该能够为高校编写一批反映当前具有较高教学改革水平的实验教材。4、实验室人员:示范中心应实行合理的人事配套政策,使示范中心的教师(含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在层次、结构、数量上保证中心始终处于高水平正常运行状态。5、仪器设备配备:示范中心仪器设备的配备必须依据实验项目的开设需要,既要体现其先进性、前瞻性,又要档次合理、切合实际,避免贪大求洋。6、中心的环境和设施:示范中心要根据实验教学自身的特点和需要进行建设,要从有利于教学同时保证环境保护、师生安全的角度全方位统筹考虑。其中,面积要合理,门窗地面材料、水电气供给、三废处理、通风等要上层次,讲求实际效果。十五期间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实验室投资力度,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积极申报教育部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