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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化学实验I》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

《综合化学实验I

 

二、课程代码

21210026

 

三、课程性质

专业必修课

《综合化学实验I》是为化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主要基础课之一,它既是一门独立的课程,又需要与仪器分析课程密切结合,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气相色谱、液相色谱、核磁共振、红外光谱、紫外光谱、荧光光谱、质谱、原子发射及电化学等仪器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掌握现代大型精密分析仪器在生产和科研中的应用,掌握操作和维护大型精密仪器的基本流程,掌握仪器分析实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学时学分

40学时,3学分

 

五、先修要求

普通物理实验、无机化学实验(上、下)、分析化学实验、仪器分析

 

六、课程负责人

钟鸿英、龚静鸣、徐晖、高婷娟、梁沛、周燕平、崔艳芳、李芳、熊博、李静怡、黄雪英

 

七、指定教材和补充教材信息

1. 《综合化学实验教程》,王成刚、涂海洋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年(指定教材)

2. 《分析化学》下册(第四版),华中师范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2月。(补充教材)

 

八、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实验训练,达成如下目标:

1. 熟记综合化学实验基本知识,包括实验室安全规则、事故的预防及处理、三废处理方法;

2. 理解并熟练掌握常用仪器分析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

3. 了解常用分析仪器的基本结构、测试原理、特殊和重要部件的功能;

4. 掌握常用分析仪器的基本操作方法和实验数据的处理方法,重点掌握仪器主要操作参数对分析结果的影响,初步具备选择合适的仪器分析方法用于实际样品的分析检测的能力;

5. 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和严谨诚实的科学素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团队合作、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